2018-08-07 | 文章来源:
为满足市直中小学今秋开学师资需求,经有关部门同意,拟公开招聘92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
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
二、招聘原则
1.按岗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注重综合素质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2名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未满服务期的教师、特岗教师未满3年、2018年拟录取的特岗教师、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内的新招聘在编教师、未有一年以上农村中小学工作经历的在编在岗教师禁止报考)。
四、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见附表)
五、报考条件及要求
1.政治素质要求:热爱教育,关爱学生,重德守纪。
2.年龄要求:应往届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5日后出生);在编在岗教师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5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未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提供本科学历同时提供全日制大专学历)。
4.教师岗位须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小学科学岗位要求具有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5.报考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它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乙以上。
6.特殊要求:
①报考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要求填报到具体专业。
②所有被录取人员在录取学校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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