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4 | 文章来源: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计划、岗位条件及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人。详见《新晃侗族自治县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界限计算: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2日以后出生含22日);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22日以后出生含22日)。
(四)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专业要求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五)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报考语文岗位人员普通话须达到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并具有相应等级证书。
(六)服从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需在新晃工作满6年后方可申请调离,在聘任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方可要求县内调动(同类乡镇之间调动不受限制)。
(七)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④在各级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⑤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⑥公费定向培养教师未满服务期和特岗教师未满服务期的和新晃县在职在编的教师。
(八)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出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聘审批。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人员应自公告之日起截止2019年5月17日17:30,将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书、《新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样表格式见附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证件照片等报名所需资料发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网上报名人员于2019年5月22日至5月24日(8:30—12:00,14:30—17:30)前携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人员于2019年5月22日至5月24日(8:30—12:00,14:30—17:30)到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204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3.联系电话:;龙老师;邓老师。
(二)资格审查所需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在办理之中的需持公安机关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2019届毕业生,没有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可由相关部门开具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能取得相关证书的证明,相关证书的原件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临聘教师必须提供任教学校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任教经历证明。
(三)每个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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