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4 | 文章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
为加强沅江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经沅江市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益阳市人社局核准,现将我市赴高校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沅江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研究生不限应届)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59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计划、资格条件等见“2022年下半年沅江市赴高校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7.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研究生不限应届);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公告通过“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yuanjiang.gov.cn/20893/index.htm)、“沅江市教育局官网”(http://www.yuanjiang.gov.cn/20914/index.htm)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有关信息请考生关注上述两个网站。
2.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3.师范类专业,要求其学历证书上注明“师范”二字或专业名称含“教育”二字,否则,还需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本人档案内学籍成绩表(其中教育学和心理学为必修课,且成绩合格);
本人大学录取通知书(需注明专业为“师范”);
所在大学师范生录取花名册(需含报考人员姓名)。
4.体育足球、篮球、网球专业方向的,本人档案内学籍成绩表中须有相对应的“专选”、“专必”、“必修”学科性质类别。
以上材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所在大学公章或档案提供部门公章。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招聘程序:报名(邮箱报名 ➞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面试 ➞说课)➞ 体检和考察 ➞ 公示 ➞ 聘用(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邮箱报名要求:
(1)邮箱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9日上午12:00截止。
(2)各招聘学校联系电话及邮箱(详见附件2)。
(3)请应聘者将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文件(备注:招聘学校+职位名称+职位代码+姓名)形式发送至各招聘学校报名专用邮箱,并与招聘学校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现场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日上午9点-下午5点。
(2)现场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22号)。
(3)邮箱报名后的考生需要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携报名要求材料中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各招聘学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所需材料
1.《2022年下半年沅江市赴高校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3),如实填写并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成绩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和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见附件4),且须本人书面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见附件5),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考生均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方可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沅江一中研学和图书管理员、沅江三中生涯规划、职业中专除数学和政治岗位外的职位须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自动取消聘用资格。
3.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备注姓名+报考岗位)。
(三)相关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更改报考岗位申请。确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岗位的须书面提出改报申请。报名人员应保持电话号码准确、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单方面原因不能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行承担。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表,诚信报考,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3.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特别告知
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在报名、考试等各环节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1)全程正确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2)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测量工作;(3)主动出示当日绿色电子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包含有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4)提供48小时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体温正常且“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核酸检测为阴性方可参加报名、考试等环节,其他事宜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现场指挥要求进行。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考试资格。
若因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将延期开展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紧缺特殊岗位,经请示沅江市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加入报名微信群,群内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
(三)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面试和说课两个环节。
1.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参加结构化面试。由沅江市教育局组织各招聘学校实施,面试后在现场及时公示面试成绩,每个岗位按成绩排名取前三名进入说课环节。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的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考生一并进入说课。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拟说课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计划数3倍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进入说课环节后,不再进行递补。
2.说课:
说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内容由应聘者根据备考课题说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领会教材、组织课堂教学、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该应聘人员的说课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在说课成绩中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等环节。说课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再相同时,以面试成绩第一高分为先,以此类推。
3.综合成绩:说课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4.合格分数线:说课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检测项目。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档案、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考察所需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沅江教育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且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查实,经人社部门审定,存在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聘用人员需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在沅江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沅江市工作。
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原则上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市;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考试等;③脱产读研、长期进修等;④辞职。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拟聘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被聘用为我市正式教师后,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符合“沅江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二十条措施”相关优惠政策的人员,可享受生活补贴、住房补助等政策和待遇。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徇私舞弊或参与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聘并予以清退。
十一、咨询电话
0737-2734870(沅江市教育局人事股)
十二、监督电话
0737- 2721730 (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0737-2738682(沅江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本次招聘政策由沅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2年下半年沅江市赴高校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3:2022年下半年沅江市赴高校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6: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沅江市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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