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6 | 文章来源:
2014年吉首市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为充实和优化我市教师队伍,促进我市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多州农村教育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发〔2014〕3号)和《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州办发〔2005〕2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我市教育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教师5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统一报名时间,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部分科目需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要求五官端正、脸部无明显缺陷,肢体无明显残疾,表达清晰,无口吃现象;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有户籍要求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符合招聘范围要求,户籍认定时间以2014年7月4日前为准。
三、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
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详见《2014年吉首市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湘西州教育网、吉首市人民政府网、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吉首市教育局网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7月23日中午12时止。
2、报名地点:吉首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联系人: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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