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0 | 文章来源:
原标题:湘西自治州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为充实和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我州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湘西自治州幼儿园拟公开招聘人员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多程监督。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及其他条件;
5.幼儿教师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至1998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幼儿体能教师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0年5月31日至1998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6.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应聘: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出现不合格者;⑵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4)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以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湘西自治州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政务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1日-6月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湘西自治州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吉首市团结西路17号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办公楼一楼)。
3.报名方式及要求:⑴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⑵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⑶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在进入考核程序之前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件,则取消报考资格;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提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须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州教体主管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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