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4 | 文章来源: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多州农村教育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发〔201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保靖县教育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教师11名、基建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均向社会适时进行公示。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多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6年保靖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9日至1998年7月9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具体要求以《2016年保靖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标明的为准;
(五)招聘范围面向本县的,报考人员的常住户口在保靖县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前户籍是保靖县户籍,户籍认定时间以2016年6月23日前为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出现不合格者;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现役军人;
5. 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将在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保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保靖县教育信息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9日至7月1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迁陵镇政兴路10号后栋二楼)
3.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须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提交近期半身免冠2寸彩照三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在进入考核程序之前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本县在编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吕洞山片区教学点教师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经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对其进行苗语测试,测试合格才能进入下一程序;若年龄超过35周岁的,还需由所在学校出具代课教师工作经历证明。
(2)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须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人社部门与教体局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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