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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湘西凤凰县教育事业单位教师招聘21人公告

2016-06-24 | 文章来源: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均衡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多州农村教育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发〔2014〕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凤凰县教育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教师2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6年凤凰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五)招聘范围为面向本县、本州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本县、本州,户籍认定时间以2016年6月23日前为准。招聘范围为面向社会的岗位不限户籍;

(六)正在本县服务的和服务期满后仍在本县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4日至1998年7月4日期间出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本县在编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现役军人;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西州教育网、凤凰县教育网络电视台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7月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凤凰县教体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和近期彩色同底免冠半身一寸照片两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在进入考核程序之前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须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人社部门与教体局进行认定。

(三)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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