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0 | 文章来源: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教学工作需要,经州人社局核准,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州人社局、州教体局指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需要;
(三)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心理疾病;
(四)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后出生)。
四、岗位计划
详见《2017年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州教育和体育局政务网站、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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