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0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优化韶山市人才队伍结构,为建设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经韶山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信息
今年,韶山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人,其中教育系统20人和卫生系统31人(根据工作实际,另行发布公告,组织招聘)。此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招聘10个岗位共24人,岗位信息详见《韶山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可通过“湖南人事考试网”“湘潭人事考试网”和“中国·韶山网”等官方网站查阅。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2日至1999年5月12日期间出生),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76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是2017届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留学国(境)外的学历、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韶山籍的(以2012年行政区划调整后区域为准),是指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4月20日)或高考时户籍在韶山行政区域内,报名时须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和缴费
1、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
2、报名和缴费的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9:00—5月18日(星期四)17:00。
网上缴费时间:
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9:00—5月19日(星期五)12:00。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上传照片时,报考人员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
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理性、谨慎报考,及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
4、按每人100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9:00—5月27日(星期六)17:00。
(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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