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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下半年招聘教师6名公告

2017-10-31 | 文章来源: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6名,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17年下半年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二、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1 月 9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36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相应的专业。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三)特别提醒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3.收取报考费,其标准为100元/人。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公示,其智浪开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公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上述网站的公告、公示等信息,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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