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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16人公告

2018-06-09 | 文章来源:

为满足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高新区工委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中小学编外聘用制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

此次共计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16名,其中中学教师11名,小学教师5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详见《2018年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岗位与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18日至2000年6月18日期间出生),在高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校任教满1年以上(含1年),经学校考核合格推荐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7年6月18日至2000年6月18日期间出生);学历及其他要求请见《2018年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岗位与计划表》(附件1);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4、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根据《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或教师资格上的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上的专业应与报考岗位名称或对应专业相符(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资格可以申报小学科学学科)。报考人员按所学专业报考的,如所学专业已列入本科“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岗位对应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如所学专业未列入本科“专业目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认定;

5、非计算机专业的报考人员须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

6、到2018年8月31日,仍在合同约定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已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且与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约定未期满的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的范围;

7、报考人员毕业证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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