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8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安编发〔2017〕7号文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10名,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
2.应聘中小学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5月31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年龄为准。
3.应聘高中学校(含职业学校)学科教师须具有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全日制师范类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职业学校计算机,茶学,旅游,家电,文秘(含汉语言文学)的专业课教师,须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或职高对口升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初中学科教师须具有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全日制师范类(信息技术专业不限师范类)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国家承认的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须取得与特殊教育相对应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4.应聘高中学校(含职业学校)学科教师必须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职业学校计算机、茶学、家电、旅游、文秘专业,在被聘用后三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无条件解聘),应聘初中教师必须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特殊教育教师须取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
5.县内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及在本县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准报考。今年在我县中学教师直接招聘中已签约的对象不准报考。[
二、招聘单位、学科及人数
招聘高中(含职业学校)教师30名,初中教师90名,小学教师190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职位。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职位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学科人数3倍的,按比例减少招聘职数或予以调整至其他学科;初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政治、生物,高中和小学语文、数学如果确实难以形成竞争职位比例,可在笔试后直接进入面试程序,但如果应聘对象确不能胜任教学工作(面试成绩70分以下),则不予录用。其他学科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学科人数2倍的,按比例减少招聘职数或予以调整,各学校招聘学科及人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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