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7 | 文章来源:
为优化教师队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资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共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2018年资阳区面向社会共招聘乡镇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40名,其中乡镇小学教师32名、乡镇幼儿园教师8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职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
1.乡镇小学教师条件
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为准),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学科的需二级甲等及以上),有相应及以上层级教师资格证。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本科学历、三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2.乡镇幼儿园教师条件
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为准),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学前教育、艺体(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相关专业,普通话等级二级甲等及以上,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有三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应聘人员无法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资格证的;
6.未达到所在县(区)或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合同规定服务年限的区外在编教师;
7.在读的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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