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6 | 文章来源:
因上级政策调整,平江县教体局于2018年7月26日发布的《2018年平江县教育系统小学定岗教师、幼儿园幼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公告)》中的有关内容稍作调整,现重新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经编委会核定编制计划,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8年平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乡村小学教师、幼儿园幼师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统一组织、分类实施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四)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一)本县在编教师、三年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含2015年特岗)、2018年应聘我县特设岗位体检合格的特岗教师。
(二)已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被解聘、辞退后未达到再应聘规定年限的人员。
(四)公安机关备案的有犯罪记录和嫌疑对象。
(五)违反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对象。
具体招聘对象和条件以公布的招聘岗位信息为准。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8年平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乡村小学教师 120名、幼儿园幼师20名,具体岗位及岗位要求附后。详情请查询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平江县教育体育局网站。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 8月8日,共3天。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平江县教育体育局(前栋408室)。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
应聘报考人员现场填写《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湘价费[2011]145号文件每人缴纳考试费125元,再进行相关信息录入。
报考乡村小学教师者只能选择一个学区报名,报考幼师者只能在县幼教中心、乡镇幼师二类中选择一类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资料应当真实、有效,禁止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名应聘人员需按公告要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作为报名资料存档),近期免冠小一吋彩照1张。
五、招聘考试
人社局负责笔试命题制卷、阅卷和面试命题制卷、面试评委的抽选,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考试的具体工作,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一)开考比例。乡村小学教师、幼师类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原则上要求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数。个别紧缺急需用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方可开考,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笔试。笔试主要以招聘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为主(乡村小学教师为小学语文、数学两科),兼顾岗位必需的其它知识和技能。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同岗位类别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的85%划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名次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 8月13日星期一,下午3:00—6:00,
领取准考证地点:平江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前栋412室)。
笔试时间: 8月14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乡村小学教师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家提问作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幼师采取个人技能测试、现场抽题说课与专家提问作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在笔试成绩公示后3个工作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考面试人员的平均分80%计算,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体检、考核资格。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与公示
乡村小学教师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幼师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说课和技能测试各占30%)。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报考学区或类别(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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