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7 | 文章来源: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9年资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小学教师共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19年资阳区公开招聘乡镇小学教师职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2.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学科的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小学及以上层级教师资格证且学科对应。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1)具有全日制师范类二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4)在资阳区学校(不含培训机构)有三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提供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人事股开具的从教经历证明(附件3),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资阳区在编的中小学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应聘人员无法在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资格证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届毕业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
8.2019年通过中学教师招聘已与我区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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