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9918991015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分部 > 株洲 > 市直

2022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选调)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公告

2022-08-20 | 文章来源: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2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考试安全进行,根据当前国家和湖南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此次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公告如下,请所有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应于考前10天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
  二、考生近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自己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建议考生考前7天在湘且不离湘,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全程佩戴口罩。根据湖南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湖南省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前7天内从外省(非高中低风险区)入湘返湘的,须提供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其中后一次检测必须是在湖南省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检测)。
  外省考生入湘应认真查阅湖南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要求(可通过关注“湖南疾控”微信公众号、电话咨询属地防疫部门等方式查阅),严格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三、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四、考生须提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和彩色截图(包含核酸检测信息、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五、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核查,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健康码(包含核酸检测信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因防疫要求,考生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考点,开车前往的考生,建议另带一名驾驶员,送达考点后即停即走。
  六、防疫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无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一)无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二)湖南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前7天内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者;
  (三)考前10天内有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
  (四)考前10天内被判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考前7天内被判定为次密切接触者;
  (五)考前7天有国内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
  (六)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七)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不能参考的。
  八、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九、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考试时须全程配戴口罩,在外餐饮应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饭店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
  十一、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南省及株洲市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涉疫信息资料。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二、考前考生应密切关注全国疫情情况,确认本人没有规定的不能参考疫情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情形。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或点击中国政府网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询。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9日

笔试 面试 讲座

产品推荐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