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31 | 文章来源:
为充实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力量,选拔优秀专业人才,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六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申请,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订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旅游立县·五化融合”战略,着力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按照中央、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标准,严守操作规程,坚决依法办事,为我县社会经济快速稳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略)。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新化县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县人事考试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编办、县财政等相关单位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四、招聘岗位、职数、编制性质
具体见附件:《新化县民政局附属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数及岗位条件一览表》。
五、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政治思想好,品行优秀;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拟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年龄和其他条件,年龄以二代身份证年龄为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5.违反计划生育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六、招聘公告发布时间
定于2018年5月30日前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日起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审查把关。
(二)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0日至6月12日(共3天)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设新化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
(四)联系人:孙文军
杨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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