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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娄底涟源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302人公告

2020-06-16 | 文章来源:

2020湖南娄底涟源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302人公告 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7月3日17:30,共5天,报名地点:涟源市教研师资培训中心(涟源市蓝田城区人民中路246号)。以下是湖南教师招聘网为您提供的公告详情:

职位表 |  报名条件 | 报名流程面试安排 | 笔试安排 | 编制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结合我市教师编制、岗位需求等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中专、幼儿园教师。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试、自主选岗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

拟招聘教师共302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高中(职中)教师71名,初中教师27名,小学教师163名,幼儿园教师41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4.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28周岁以下(1992年6月29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5.普通话等级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要求;

7.报考专业参考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二)专项条件

1.报考高中(职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其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全科教育的,可以报考小学阶段所有学科岗位;

(3)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市在编教师、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和2020年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及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布,公布时间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及面试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7月3日17:30,共5天。

2.报名地点:涟源市教研师资培训中心(涟源市蓝田城区人民中路246号)。

3.报名步骤和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到现场,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报名步骤:(1)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2)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3)面试;(4)填写报考花名册,提交报名表等资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步骤,视为无效报名。

具体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在本公告公布的岗位中只能选择一个学段学科岗位报考,同时报考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的视为无效,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提供下列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资料审验:①《2020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②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半身照片3张(粘贴在报名表上);③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④往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和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1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⑤学位证;⑥教师资格证;⑦普通话等级证;⑧外县市有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须持所属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⑨诚信考试承诺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档案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交审核,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届时未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2019届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在试用期内(即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2017届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行政部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凭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应聘考试的,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现场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现场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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