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3 | 文章来源:
根据鼎城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到岗情况,为满足缺编学校的迫切需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鼎城区外公开招聘在职公办教师36名。
一、招聘计划(附后表)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为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高中教师为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须须是当地财政多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身份;
5、具体岗位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制定招聘工作方案。
(二)发布信息(7月22日——8月1日):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三)公开报名(8月2日——8月4日):采取现场诚信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到鼎城区教育局三楼大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提交申请和摸底表的人员不视为已报名)。按学科岗位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所有考生于8月6日下班前到鼎城区教育局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五) 确定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是否开考。
(六)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 8月7日上午):闭卷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2、面试(8月10日):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备考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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