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1 | 文章来源:
一、选调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和数量
公开选调英语教师1名。
三、选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富有爱心,年富力强,育人经验丰富,熟悉教育心理学;
4、全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5、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7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中级职称;
7、具有5年及以上英语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日)。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7日至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市司法局人事科(武陵大道438号市司法局五楼)
3、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时,报名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工作单位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同意报考意见和在编在岗教师身份证明材料(报考意见和身份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名考生须现场填写《常德市司法局所属新安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表》。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公示
资格审查意见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在市人社局网站与常德市司法局网站予以公示。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选调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即时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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