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3 | 文章来源:
为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调55名常德市鼎城区以外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到本区部分乡镇公办学校工作。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共选调教师55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三、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鼎城区区外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常德市鼎城区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选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且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有违法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情况的;
(三)选调资历条件
1.年龄:38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资历:
(1)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相应层次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持有相应层次及相应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近三年(2015—2017)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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