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5 | 文章来源:
为切实加强我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2019年,我省实施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高中、初中、小学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通过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进行招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与专业
(一)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学校为: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地理科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
(二)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学校为:衡阳师范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怀化学院、邵阳学院、湘南学院。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地理科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心理学。
(三)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学校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
(四)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学校为: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招生专业为:机械工艺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方向)、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子技术应用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车辆工程、农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二、招生计划
(一)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1553人,类型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二)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1364人,类型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三)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400人,类型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四)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239人,类型分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和对口招生计划。
按照我厅湘教通〔2019〕2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根据各市州向我厅申报的2019年公费定向培养招生需求计划,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我厅编制了《2019年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分市州分县市区分专业)》(附件1)、《2019年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分市州分县市区分专业)》(附件2)、《2019年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郴州市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分县市区分专业)》(附件3)、《2019年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分市州分县市区分专业)》(附件4)、《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分市州分县市区分专业)》(附件5),现予下达。招生计划下达后,一律不再追加或调整。
三、培养模式
(一)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均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
(二)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采用本科院校会同有关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模式。本科学制四年,人才培养方案由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共同制定,原则上第一、二学年由相关高职院校负责培养,第三、四学年由本科院校负责培养。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本科院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联合培养工作安排见《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学校安排表》(附件6)。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
1.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
2.年龄未满22周岁(199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音乐学和美术学专业分别达到湖南省音乐类和美术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2019〕3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县市区的县以下农村高中、初中、小学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二)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
1.年龄未满22周岁(199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的考生,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对口招生计划的考生,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门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2019〕3号)执行。
4.热爱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自愿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县市区的县以下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五、招生录取程序
(一)公布招生政策
县市区教育(体)局、高中(中职)学校和培养学校应利用报纸、海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本文的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高中(中职)学校还应向高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二)户籍信息确认。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在志愿填报前登陆网上志愿填报系统()确认考生户籍信息,确保网上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薄上户籍信息一致。考生的网上户籍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户籍信息确认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录取及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本文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栏中填报有关志愿;其中填报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招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根据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及相应招生计划对户籍的政策要求填报相应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投档录取。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学校(生源不足的可以适当降低分数录取,但最多不超过20分),各招生学校依据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已录取考生的情况,填写《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附件7),并将《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函告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教育(体)局,市州教育(体)局再函告有关县市区教育(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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