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2 | 文章来源:桃江县教育局
为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同意,2022年公开择优选调桃江籍县外在编教师回桃江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桃江县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编在岗教师,具有桃江户籍,或者其配偶是桃江户籍或在桃江企事业单位工作(缴一年以上社保)的。
(二)选调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师德优良,工作期间表现好。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层级教师资格证;语文科教师需二甲以上普通话等级证。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近三年年度考核(参加工作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有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2.在试用期内未转正定级的;
3.在原编制单位没有满服务年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岗位设置
单位名称 | 选调计划 | 单位名称 | 选调计划 |
沾溪镇中心学校 | 1人 | 三堂街镇中心学校 | 1人 |
鸬鹚渡镇中心学校 | 2人 | 大栗港镇中心学校 | 2人 |
鲊埠乡中心学校 | 2人 | 武潭镇中心学校 | 4人 |
马迹塘镇中心学校 | 4人 | 松木塘镇中心学校 | 2人 |
牛田镇中心学校 | 1人 | 灰山港镇中心学校 | 3人 |
桃江二中 | 1人 | 桃江四中 | 1人 |
桃江六中 | 1人 | 合计 | 25人 |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aojiang.gov.cn)发布公告。有关招聘的相关信息均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至7月1日
2.报名地点:桃江县教育局716室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本人签名的《桃江县2022年选调教师报名表》1份;
⑵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相应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⑷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⑸本人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桃江籍证明材料;
⑹编制部门开具的编制证明(明确证明工作学校);
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参加工作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⑻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张。
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所有报名人员应打印好本人报名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以及报名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确保图片信息完整、清晰,自行打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并如实填写,填写日期为报名当日。
(三)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人员资格初审由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试教
资格审查合格后,如报名人数没有超过选调岗位数,则报名该岗位人员直接确定为体检对象。如报名人数超过选调岗位数,则组织报名该岗位人员进行试教,按试教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审查人事档案,并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并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对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编制人事调动手续,参与所在单位岗位聘任,所有调入人员在桃江县内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全程监督。
2.杜绝任何形式的违纪舞弊行为,有违纪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3.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0737-2659606
4.举报电话:
县人社局:0737-8883697
县教育局:0737-2659620
县纪委: 0737-8218116
4.未尽事宜,由桃江县2022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 中共桃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桃江县教育局
2022年6月21日
附件1
桃江县2022年选调教师报名表
报名单位: 报名序号: | ||||||||||
姓 名 | 性 别 | 民族 | 相片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学位 | ||||||||
学历 | 毕业学校及 所学专业 | |||||||||
教师资格证学段科目 | 普通话等级 | |||||||||
户 籍 所在地 | 婚姻 状况 | |||||||||
身份证号 | ||||||||||
原工作 单位 | ||||||||||
联系电话 | 专业技术 职称 | |||||||||
申请选调回桃江工作原因 | ||||||||||
与选调岗位相关的实践经历或取得的成绩 | ||||||||||
现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同意调出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应 聘 人 员 承 诺 |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选调所需的资格条件 。如有弄虚作假,承诺自动放弃调动资格。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 资 格 审 查 意 见 | 经审查,符合选调资格条件。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
附件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
姓 名: 报考岗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1.您或您的家属近期是否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其他症状。
¨有 ¨没有
2.您或您的家属近14天内是否有高、中风险地区、境外(含台港澳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有 ¨没有
3.您或您的家属近14天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高、中风险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是否属于疾控或社区要求隔离的密切接触者。
¨有 ¨没有
4.您或您的家属近14天内是否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有 ¨没有
5.您或您的家属周边是否存有聚集性发病情况。
¨有 ¨没有
6.您或您的家属是否由外地或境外返回桃江不足14天。
¨有 ¨没有
如果有,注明返回日期 和出发地 。
本人承诺上述内容属实,如有隐瞒导致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人签名确认:
填写日期(筛查当日):
请您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此表,此表由招聘单位回收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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