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4 | 文章来源:
2021湖南常德石门县教育局选拔石门县洞国学校校长公告已发布,以下是湖南教师招聘网为您提供的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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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校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配齐配强石门县洞国学校的管理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石门县洞国学校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职数
石门县洞国学校校长1名。
二、选拔范围
石门县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正副校长。
三、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五、基本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3.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有初中学校管理经历。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荣获过县级及以上优秀校长等荣誉称号。
六、选拔任用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根据自愿原则,撰写1篇反映本人学校管理能力和经验的研究报告,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明、荣获县级及以上优秀校长荣誉的证明,由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审查资格后于7月16日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103办公室报名。
2.面试。7月19日下午3点县教育局组织结构化面试,并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在考察对象的工作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征求意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着重了解政治品格、作风品行、廉洁自律等情况,深入了解教学教研水平、学校管理能力、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作出评价,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任用”。
4.确定拟任人选。考察组提交书面考察报告和真实可靠的考察材料,县教育局党组研究确定拟任校长人选。
5.公示。拟任石门县洞国学校校长人员在石门县人民政府官网教育频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6.任用。石门县洞国学校校长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般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继续留任,不胜任工作的,取消其任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享受石门县现任教师、局管干部的所有待遇,并实行专项奖励制度,享受洞国教育基金会设立的校长质量奖和教师绩效考核奖。
石门县教育局
2021年7月14日
原标题:石门县教育局公开选拔石门县洞国学校校长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shimen.gov.cn/smzx/tzgg/content_10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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