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0 | 文章来源:
为了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见附表一)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并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但本县在编在岗教师和省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在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洞口教育网上予以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4日至6月28日。
2、报名地点:洞口县教育局新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毕业证书(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正式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按职位报名,并现场摄像。不接受委托报名。
(三)考试
1、笔试
(1)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2)笔试内容:(见附表二)
(3)笔试均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4)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7月13日至17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应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考时,须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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