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6 | 文章来源:
原标题:邵阳县2016年城区中小学校教师公开选聘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报县教育领导小组同意,决定2016年面向多县农村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聘城区小学教师29名、城区初中教师1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开、择优选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小学教师29名,初中教师13名,详见附表一。
三、选聘范围与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多县农村学校(含塘渡口镇农村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小学教师面向岗位设置在小学的教师进行选聘;初中教师面向岗位设置在初中的教师进行选聘。
(二)基本条件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三)学历及资格证条件
1. 应聘小学教师需取得专科(含)以上学历,且有小学(含)以上教师资格证;
2. 应聘初中教师需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且有初中(含)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要求与大学专业对口或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若两者都不符合,近五年在此专业岗位上有三年以上教学经历并此专业在县以上教学比赛活动中获奖。
(四)资历条件
在农村学校服务5年以上(2011年12月31日前参加教育工作,代课时间不算);特岗教师特岗转正后在农村学校服务2年以上(2011年12月31日前录用的特岗教师,特岗三年算在农村学校服务)。
(五)其它要求
1、参加教师选聘对象需本人申请,经所在学校和乡镇场中心学校审核盖章校长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方能办理报考手续。
2、受司法机关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报考。
3、岗位聘用情况。录聘后按新学校剩余岗位重新岗位设置,重新确定岗位级别,异动新的岗位工资。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6年8月15日,通过媒体公布选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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