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4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7]15号)、《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7]1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区2017年公费定向培养农村学校教师工作方案。
一、定向培养指标及培养学校(见附件)
二、培养模式
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
(一)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层次学前教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二)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未达到当年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自谋职业。
三、培养经费
根据项目计划来源,省级项目计划的培养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70%,区级财政承担30%。
四、定向委培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和择优录取;
2、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3、面向农村学校定向培养;
4、规定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
五、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祖国、喜爱儿童、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农村学校教育事业;
2、截至2017年8月31日,年龄未满18周岁(199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持有大祥区户口的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3、自愿报名且保证毕业后在我区农村学校任教不少于8年。8年内,不得脱产攻读研究生,不得调离教师岗位;
4、身体健康,体格条件经体检合格;
5、报考公费定向委培的必须是报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对象。
六、选拔程序
采取个人自愿申报、从高分到低分(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原则进行初选,市教育局和培养学校组织面试、录取,省教育厅审核同意的办法进行。
1、报名: 区属中学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4张),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由毕业学校统一到区教育科技局报名。户籍在我区内未在我区属初中学校就读、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4张),到区教育科技局报名。毕业学校负责初审推荐。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按相关《报名登记表》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专业志愿和其他有关信息,并贴好相片。
报考初中岗位的每个考生只能填报3个招生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2个为服从志愿(服从志愿(1)、服从志愿(2))。报考小学岗位的每个考生根据我区的招生计划报考一个培养学校,最多填报该培养学校的2个招生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
报名时间:2017年6月 13日—6月16日(休息日除外)。
报名地点:大祥区教育科技局政工股。
2、初选:(1)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7] 号)文件精神,我区报考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30%。(2)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邵阳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邵阳市一中、二中考点的会考成绩的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初选考生名单(结果遇有小数时一律余进)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按1:1.5比例确定初选名单、其它专业按1:2比例确定初选名单。如填报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人数,则所有填报了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初选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初选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培养学校普通计划服从志愿(服从志愿(1)和服从志愿(2)不分先后)且同一招生专业志愿的考生,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补充,直至达到规定比例人数。调剂补充后仍未达到规定比例人数的,按实际推荐的合格人数确定。(3)具体方法按省相关文件规定。
3、市教育局审核
市教育局根据前述的有关规定,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初选考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分类填写相关表格于7月11日前报送省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备案(含电子文档),同时抄送培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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