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5 | 文章来源:
为了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一批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33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并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本县在编在岗教师、服务本县的省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志愿者不得报考。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计划
1.公开招聘高中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19名;
2.公开招聘城区(含思源学校)中、小学教师40名;
3.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276名(其中 创新学校中、小学教师10名,农村教学点教师20名(限本县户籍男性),其他中、小学教师246名)。
三、招聘职位及要求(见附表一)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洞口县人力资源考试网、洞口教育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公布时间均不少于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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