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1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急需紧缺人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1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等单位具体负责人员组成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本县在编在岗教师、服务本县的省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志愿者。
四、应聘岗位、计划、资格条件及要求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计划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职位要求 | 备 注 |
三中 | 英语 | 1 | 英语专业类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以下 | 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
化学 | 1 | 化学专业类 | |||||
政治 | 1 | 政治学类 | |||||
历史 | 1 | 历史学类 | |||||
地理 | 1 | 地理学类 | |||||
职业中专 | 语文 | 3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
数学 | 3 | 数学学类 | |||||
英语 | 3 | 英语专业类 | |||||
美术 | 1 | 艺术学 美术学 |
美术教师本硕属同类专业 | ||||
心理学 | 1 | 心理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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