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0 | 文章来源: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办学品质。开福区教育局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采取笔试、考核、考察等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聘。
二、人员管理
1、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学校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2、录用人员录用后原则上须在开福区教育系统工作5年(含5年)以上。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专业素养高,教育理念新,身心健康,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志于为开福教育事业做贡献,愿意服从组织安排。
2、幼儿园教师应聘人员为往应届毕业生。
(二)具体条件
(1)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具备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4)年龄:25周岁以下(199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区(县)级以上所属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获市教学能手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到28周岁(198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5)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或幼师;非全日制考生第一学历需为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且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或幼师。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注册、邮箱验证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提交报考信息)——资格审查——审查通过——打印准考证——加盖钢印——笔试(按1:3比例进入考核)——考核(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考察(含资格复核)——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岗位及职数
学校:公办幼儿园
类别:幼儿园
人数:10人
招聘幼儿园教师职数与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5(含1:5)的比例方能开考;如未按比例达到相应报名人数的岗位,则相应调减招聘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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