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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开福区选调优秀中学骨干教师17人公告

2017-03-21 | 文章来源: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办学品质。开福区教育局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优秀中学骨干教师17名。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采取考核、考察等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聘。

二、人员管理

1、骨干教师岗位招聘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学校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2、录用人员录用后原则上须在开福区教育系统工作5年(含5年)以上。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专业素养高,教育理念新,身心健康,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志于为开福教育事业做贡献,愿意服从组织安排。

2.选调骨干教师必须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

(二)具体条件

1.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选调学科一致。

2.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应聘语文、英语学科的,必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具备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21日以后出生)。被认定为中学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5.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专业对口。

6.应聘英语岗位者要求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7.工作经历:具有从事应聘岗位相应学科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有两届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试用期可以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计算至2017年8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期间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

8.具有中学一级教师或以上职称;被认定为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成员,或参加地(市)级及以上课堂教学比赛获一等奖者。

四、选调程序

发布选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核(含试教、面试,按试教成绩80%、面试成绩20%的比例折算成考核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考察(含资格复核)—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选调岗位及职数(见附件)

各岗位选调骨干教师职数与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3(含1:3)的比例方能选调;如未按比例达到相应报名人数的岗位,则相应调减该岗位选调职数。

六、具体安排

(一)发布选调公告

2017年3月21日— 3月27日(将在开福区教育局网站、开福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长沙市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程序:考生可从开福区教育局网站(网址:)下载《长沙市开福区公开选调优秀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按要求据实填写。

3.报名时间:2017年3月25日—3月28日,共四天(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5点)。

4.报名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周南秀峰学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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