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0 | 文章来源: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6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 综合素质优,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 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报名(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正式录取时必须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 学历及专业要求:
1)报考普通高中教师须具有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专业对口(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2)报考初中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专业对口(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3)报考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取得外国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5)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况依此类推。
8. 教师资格证要求:所有岗位教师必须在资格终审时取得对应岗位等级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正式录取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9. 浏阳市内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四、招聘计划
共计316名,其中:
1. 高中8名;
2. 初中教师115名;
3. 小学教师183名;
4. 幼儿教师10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相关招聘条件见《浏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高中教师岗位、A类岗位、B类岗位、C类岗位四类,岗位分类详见《浏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高中教师岗位:浏阳市部分市直高中教师岗位;
A类岗位: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利的中小学学校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
B类岗位:地理位置一般、交通较便利的中小学学校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
C类岗位: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利的中小学学校的初中、小学教师岗位;
四类岗位分类确定是否核减科目招聘计划数,分类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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