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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长沙县招聘教师280人公告(第二批)

2018-04-27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为教育强县战略提供人才保障,根据县实验中学,百熙实验学校自主招聘及第一批次教师招聘实际情况,经县人事联席会议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70名,幼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科目及职数见附件。【岗位表|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专业意识和专业能力

强,能胜任班主任和学生管理工作;

2、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二)岗位条件

1、报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岗位

(1)年龄要求:专科和本科毕业生要求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①高中岗位要求具有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城区初中、城区小学岗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如属第二学历则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专科);③农村小学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其中报考小学科学岗位所学专业可放宽为物理、化学、生物或地理专业。

(4)具有教师资格证或申请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高中岗位的要求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要求具有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要求具有小学或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考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水平达二甲以上,其他学科二乙以上)。

2、报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

(1)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

(2)具有幼儿或小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3)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其他

1、长沙县在职在编教师(含编制备案管理教师)不得报考。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非2018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三、招聘待遇

本次聘用的高中教师列入全额事业编制(编内聘用),分配到校后,视所在学校岗位设置情况确定竞聘岗位。

本次聘用的初中、小学和幼儿教师实行编制备案,纳入企业社保管理(其岗位等级按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视全县教师编制情况,经考核合格逐步解决全额事业编制,入编后纳入机关社保管理。

四、招聘(选调)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试教(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

第一阶段:提交报名信息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8日— 5月11日(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

资格初审:教育局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应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看个人报名信息审核状态。教育部门初审:2018年5月8日—5月11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7:30)。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5月8日— 5月12日上午12:00。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缴费(考务费100元/人,网上缴费限使用开通网上银行的工商银行卡)。

2、报名网址:长沙星沙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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