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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120人公告

2019-05-31 | 文章来源:

校属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152号)及《湖南省 “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湘教发〔2019〕1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芙蓉学者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19年,全省省属本科高校计划招聘芙蓉学者特聘教授30名、讲座教授20名、青年学者60名。各教学部门按照《实施办法》(见附件1)科学设置“芙蓉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青年学者岗位,每个岗位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

二、推荐要求

1.各部门要从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及产教融合基地和一流学科、一流本科教育或专业群建设规划的需要出发,按照《实施办法》中的规定的岗位设置、聘任条件及岗位职责等相关要求进行推荐。

2.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文件要求,部门推荐的芙蓉学者特聘教授、青年学者人选,直接从省外、境外引进的人选比例应不低于50%;推荐的芙蓉学者讲座教授人选,应全部来自境外。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大力从省外、境外招聘芙蓉学者。

三、推荐程序

1.各教学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设置招聘岗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择优向学校推荐候选人。芙蓉学者候选人按岗位设置进行推荐,每个岗位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

2.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对候选人进行学术水平评价,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建议名单经学校审定后报省教育厅遴选。

四、材料要求

1.候选人推荐报告1份,需提交电子版:推荐部门党总支对所推荐人选政治表现、师德学风等情况,以及引进人才的相关评估情况的书面意见,并加盖党总支公章。

2.岗位设置申请表1份,需提交电子版。

3.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加盖推荐部门公章),需提交电子版。

4.候选人推荐表3份,需提交电子版。

5.候选人附件材料1份,包括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两个部分,装订成一册。按以下内容及顺序打印装订。

(1)证明材料

①证明材料目录;

②个人身份有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出生年月与证件不一致的需提供《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第一页,无该表的由学校党委出具认定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含学术兼职)等材料;

③科学研究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专利、奖励荣誉及在国内外学术会议担任职务、作大会报告或特邀报告的证明材料,论文的检索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④人才培养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为本(科)科授课、研究生培养及教学项目、奖励荣誉的证明材料,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2)论文著作

①论文著作目录;

②推荐表中列举的5篇代表性论文(著作)的全文(封面、目录和核心章节);

③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论文(著作)的首页(封面)。

推荐人选提交的各有关实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6.从国内其他高校招聘的芙蓉学者候选人的,需同时报送候选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函。

7.各推荐部门应对芙蓉学者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确保真实、准确。

五、材料报送

1、推荐人选材料请于 7月5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

2、学校按照文件规定程序推荐的芙蓉学者候选人均需于2019年9月11日至20日登陆“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8.76.27.11/jsc/)填写和上传申报材料,其中附件材料直接上传或扫描整合为word文档后上传,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由人事处分发。

联系人:戴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下载:

1、《湖南省 “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

2、《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3、岗位设置申请表(暂无)

4、候选人推荐表(暂无)

5、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暂无)

 

人事处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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