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教师)经过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现已进入体检阶段,为使体检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桑植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桑植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教师)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详见《桑植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教师)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时间、地点
2021年9月8日8:00,体检对象到桑植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西403),临时确定体检医院,集中乘车前往体检。
三、相关事宜
1.体检医院及标准。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应当出具体检结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8:0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2.按照进入体检对象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在县教育局提供的《桑植县2021年教师招聘岗位明细表》中选择招聘学校,选择具体招聘学校后如有放弃者,在本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3.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4.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工作联系电话:0744-6226657(桑植县教育局人事股)。
5.参加体检的考生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6.未按规定时间赶到桑植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西403)集合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四、体检须知
1.考生体检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预计每人500元,多退少补。
6.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所有参加体检人员需佩戴口罩,口罩自备。
附件1:桑植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教师)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考生应检纪律
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