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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关于北塔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04-06 | 文章来源:  北塔区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以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关于邵阳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要求,为保证2021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区教育局只承办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资料现场审核。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包括①幼儿园教师资格;②小学教师资格;③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北塔区行政区域内。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当参加由所在学校按教育部统一要求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获得由校长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只能使用一次。根据自愿原则,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学段及学科的教师资格。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北塔区指定邵阳医专附属医院为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体检医院)。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也可为就读学校)所在县区(市)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也可为就读学校)所在市州教育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获得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的省直管县(我市有此权限的为武冈市),其教育行政部门(武冈市教育局)可以直接认定以上三类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我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5)网上申报的时间分别为: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分两段:第一段 6月11日—6月25日,第二段 10月11日—10月22日。

  参加第一段网上申报的2021年应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其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具体安排由就读高校按属地原则商相应的认定机构后另行通知。

  错过第一段网上申报的2021年应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以后可凭相关的有效材料,按有关要求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申请认定。

  2.现场确认

  (1)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2)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区部队。

  ③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④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下载地址:湖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http://jsc.gov.hnedu.cn/c/2016-10-12/755142.shtml

  ⑦《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

  ⑧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⑨申请人需提交由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国考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

  现场确认应注意的事项: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春季时间:2021年6月19日-6月25日

  秋季时间:2021年10月18日-10月22日

  地点:北塔区教育局308办公室(北塔区槐树社区老三化办公楼)

  2.申请人提交的以上材料(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应依序装订成册。

  3.专家审查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4.颁发证书

  本认定机构在上级核发教师资格证认定之后,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具体时间另听通知。

  领证地点:北塔区教育局308办公室(北塔区槐树社区老三化办公楼)

  三、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咨询电话:0739-5623801

  北塔区教育局

  2021年4月6日

  原文标题:关于北塔区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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