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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及园医笔试查分结果及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2021-07-29 | 文章来源:雁峰区人民政府

2021年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及园医笔试查分工作已结束,根据阅卷机构寄来的查分复函,所有要求查分的考生其成绩准确无误,与公布的一致,特此通报。

按照《2021年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及园医公告》精神,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按照报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一并入围。

笔试成绩排名表见附件1,入围现场资格审查名单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时间:原定为2021年7月30日,调整为2021年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资格审查地点:雁峰区政府东802会议室(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133号,可乘坐109路、168路、163路、117路、447路、180路和182路公交车到雁峰区政府站下车)。

四、资格审查需提供资料:

1.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2.《雁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园医资格审查表》(附件3)一式两份;

3.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②学历证(2021届高校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并盖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岗位提供;对于已通过教师资格证认定,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加盖公章的认定通过证明原件));④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报考园医岗位提供);⑤普通话证(报考教师岗位提供);⑥《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第②、③、④、⑤项资料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4.个人签字后的《关于现场资格审查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1份。

资格审查时还将现场查询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真伪,请提前做好准备。

五、资格审查对象替补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比例的,在报考该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审查日期:8月2日上午8:30-12:00,地点:雁峰区政府南824办公室。递补对象由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不再网上公布,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原则上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的,被委托者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同时参照考生标准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

2.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请认真阅读《关于现场资格审核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4),主动配合招聘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咨询电话:0734-8535404

监督电话:0734-85123420734-8222805、8336312


附件1:2021年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及园医笔试成绩排名表

附件2:2021年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及园医面试入围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3:雁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园医资格审查表

附件4:关于现场资格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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