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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株洲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核公告

2021-06-21 | 文章来源:炎陵县教育局

2021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核公告

  2021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已于6月1日至6月6日公布,并于6月8日至10日公示了入围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公示期间,未接到举报。现将资格复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核人员:入围资格复核人员,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核时间:2021年7月5日、7月6日、7月7日三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资格复核地点:炎陵县教育局政工股202室(霞阳镇井岗东路22号)

  四、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4;

  3、签订《2021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核承诺书》,详见附件5;

  4、职校教师岗位需提供相应工作经历的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4月14日为截止日期。

  5、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拥有炎陵县户籍最迟时间为2021年4月18日至今。

  五、有关材料证件说明

  1、教师资格证网上无法验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加盖认定机构公章的复印件;普通话证网上无法验证的需提供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证书验证证明;

  2、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应当是2021年应届毕业生、并且毕业证书、获得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前的人员,可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毕业学校开出的毕业证获取时间证明(且证书落款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前),证明格式详见附件2;

  3、暂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的应当是2021年春季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并且资格证获得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前的人员,可提供认定机构开出的教师资格证获取时间证明(即证书落款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前),证明格式详见附件3;

  4、暂不能提供普通话证的,可提供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开出的普通话证获取时间证明(即证书落款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前),证明格式不限;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的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并按指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资格复审所需要的材料。

  2、考生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及报考时填写的主要信息相符,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进入面试。

  4、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材料,隐瞒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经历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5、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集中资格复审点时,应当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居民健康码、行程码,接受进行体温检测。

  七、递补

  根据《2021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之规定: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核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聘单位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

  0731-22027976(炎陵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

  炎陵县人社局:0731-22542803

  炎陵县纪委监委:0731-26220016

  炎陵县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

  附件:

  1:2021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2:毕业证获取时间证明

  3:教师资格证获取时间证明

  4:同意报考证明

  5:2021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核承诺书

  原文标题:2021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核公告-人事招考-炎陵县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http://www.hnyanling.gov.cn/c14925/20210621/i1717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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