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4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安仁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32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29名,其中教师类岗位198名,医疗、医技和护理类岗位61名,综合管理类及其他专业技术类岗位7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30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86年5月13日后出生; 35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81年5月13日后出生; 40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76年5月13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6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专业设置以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7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基本依据。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4)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17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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