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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郴州安仁县属高中学校直赴高校招聘毕业生39人公告

2018-03-22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18年安仁县属高中学校直赴高校公开招聘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3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3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

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

()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衡阳师范学院、吉首大学、湖南文理学院、湘南学院等高校就业招聘网站。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在校表现品学兼优,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吃苦耐劳。

3、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不限,报考人员应为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专业设置以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8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基本依据。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 纪律处分影响期未满、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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