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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辅导员、综合岗32人公告

2022-01-17 | 文章来源:湘潭市教育局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是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为湖南建工有限公司主管的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坐落在湖南省湘潭市。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湖南建工有限公司的领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2个;招聘计划32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建工有限公司网站()、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4月23日08:00至4月25日24:00止。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材料目录及要求详见附件4)以压缩包(名称应为“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9年4月22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邮箱报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公布。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试讲(或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试讲(或面试)通知在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其中,JS01、JS02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①应聘教师岗位(JS01、JS02):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等。

②应聘教师岗位(JS03-JS19):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试讲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高等教育学》(胡弼成主编,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7月第1版)、《高等教育心理学》(燕良轼主编,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7月第1版)和写作,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试讲: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和教学能力等,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③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讲(或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建工有限公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建工有限公司网站、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 (学院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 (学院纪检监察室)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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