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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享有合法的权利,学生享有那些法律权利

2018-12-21 | 文章来源:

教师考试中,教育学是必考部分,其中教育学的“学生与教师”一章尤为重要,是每年必考的知识点。本章主要涉及三个部分,即学生、教师和师生关系。在这三个板块中,“学生”是最常涉及的,学生的权利也是经常被考察的。今天,让我们仔细看看学生的权利。

是学生权利的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各种社会权利。国际社会和许多国家都对青少年享有的权利做出了具体规定。中国作为《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之一,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也规定了青少年和儿童的具体权利。归纳起来,主要有:

第一,生存权

其实简单来说,生存就是活着。我国许多法律规定了这一权利:

1.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这是因为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来源,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可能会失去生命,无法生存。

2.“《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更具体地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残疾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在中国很多偏远落后的山区,仍然存在重男轻女的现象,女孩的地位很低。女生如果被打或者被骂,生存状况堪忧。长此以往,女生的生存权会受到威胁。对于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由于社会偏见,父母对待他们会比较随便,不关注他们,甚至不给他们吃的都是常事。如果这种情况长期存在,一定会危及他们的生命;禁止溺婴、弃婴。这一规定进一步反映了保护儿童生命的需要。刚出生的孩子身体机能较弱,如果被遗弃,就会失去生命。所以要尊重学生的生存权,让他们活下去。

第二,安全权

学生的安全包括两个方面:身体安全和心理安全。

1.《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不得允许未成年学生在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内从事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活动。“这部法律体现了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需要。比如危房不能作为教室和校舍,因为危房倒塌会伤害甚至杀死学生,任何情况下都会危及学生的安全。

2.“严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学生的心理安全。学生是未成年人,心智发育还不够健全。观看暴力谋杀电影或书籍可能会对他们的心理健康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3.“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宿舍、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这个规定是因为未成年人的肺功能不成熟,在未成年人集中的地方吸烟会危害学生的肺健康。这个规定还是属于保护学生健康的。

三。被尊重的权利

这项权利主要是指学生享有人格尊严和隐私权。

1.《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生有自己的人格尊严,作为老师应该尊重,不能侵犯。比如老师在课堂上骂学生笨猪;在课堂上给违反纪律的学生一巴掌;或者给学生起侮辱性绰号等。,所有这些行为都不尊重学生。

2.《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其他相关规定还包括:“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泄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未成年人的信件;除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给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开信。”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这一规定意味着学生有隐私权,任何人不得侵犯。然而,在我们日常的教育活动中,总有这样或那样侵犯学生隐私的行为。比如老师把学生的家庭信息贴在公告栏上。学生家庭情况属于学生隐私,老师随意公布,是典型的侵犯隐私;或者,家长偷看学生的日记、聊天记录、电话记录等。,都是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侵权行为。

四。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学生最重要、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我国一系列法律都有规定。

1.《宪法》第46条规定,国家培养青年、青少年和儿童德、智、体全面发展。如何促进学生发展,就是让他们接受教育。

2.“《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一规定明确指出,教育是学生依法享有的权利,必须得到保障。比如在学校,通常会发生学生迟到,老师让他们站在教室外面。学生本该在教室上课,老师却让他们出去,所以这种行为是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典型表现。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人."该条例规定,家庭应当保护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例如,母亲们让15岁上初二的红红辍学打工补贴家用。这种行为是对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典型侵犯。此时,红红已经15岁,初二还未成年,应该在学校接受教育,而不是外出打工。同时,从学校的角度来说,学校不能开除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只能批评教育。这项措施保证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以上是对教育学中常见的师生享有的法定权利的具体分析,让大家对学生享有的法定权利有一个大致的把握。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智朗教育祝广大考生一举成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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